28/11/2024

胡志明市提交2024年勞動力利用報告的截止日期為2024年12月5日之前。

胡志明市勞動榮軍社會事務部第28690/SLDTBXH-VLATLD(2024)號公函指示提交2024年用工情況報告,主要內容:

提交報告的截止日期:

    • 2024 年 12 月 5 日之前。
    • 在此期限之後,勞動榮軍和社會事務部將不會收到報告,並可根據第 12/2022/ND-CP 號法令處理行政違規行為。

報告提交表格:

未提交報告的處罰:

    • 根據第12/2022/ND-CP號法令第8條第2款c點:
    • 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個人處以 5 至 1000 萬越南盾的罰款:

– 勞動歧視,但本令第13條、第2款、第23條、第1款、第36條、第2款、第37條d點規定的歧視行為除外;

– 使用未經培訓或不具有國家職業技能證書的工人從事需要使用經過培訓的工人或必須具有國家職業技能證書的職業和職位;

– 未依規定報告勞動變動情況的;

– 未依法編製勞動管理手冊或不按時編製勞動管理手冊或未依法保證基本內容的。

企業罰款加倍。企業需要遵守法規以避免違規和相關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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