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寧稅務局收到新資料藍海有限公司的正式通知,表示報表上的出資金額與投資證書、註冊資本和投資項目的增值稅退稅不符。稅務部門意見如下:
註冊資本規定:
根據《企業法》,註冊資本是指成員或股東實際出資的資產總額(不包括承諾出資)。
根據 200/2014/TT-BTC 通知:
- 411帳戶中記錄的註冊資本必須基於實際出資金額,而不是記錄的承諾金額。
- 外幣出資的,依實際出資的外幣金額決定,不依投資許可折算。
增值稅(VAT)退稅規定:
根據第 106/2016/QH13 號法律和第 130/2016/TT-BTC 號通知:
- 如果投資項目未足額繳納註冊資本,則商業機構無權獲得增值稅退稅。
- 自2016年7月1日起,如果實際繳納的註冊資本不足,退稅申請將被拒絕。
結論:
- 投資者以外幣出資的,依實際出資的外幣金額決定出資額,銀行費用不包含在註冊資本中。
- 若投資項目未依規定繳納足夠的註冊資本,藍海新材料有限公司無權獲得增值稅退稅。











